合伙人

 

刘监华

合伙人、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办公地点:江苏泰州

联系电话:18651166102
电子邮箱:ljhlawyer001@163.com


业务经验      

        刘监华律师,本科,1991年毕业于南京金融专科学校金融系金融专业,毕业后, 1994年取得经济师职称,1998年取得南京大学经济管理本科文凭(自考),1999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02年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目前在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律师工作。

        刘监华长期从事银行工作,先后从事过个人金融、会计、信贷工作,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中级审批人资格,熟悉企业财务和法律知识,在信贷工作中能准确识别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为信贷人员提供财务和法律咨询,从事过评级、授信、信贷审批工作,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及各项信贷政策,了解各项金融产品,对流动资金贷款中的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的风险有足够认识,具有一定的风险认识能力,且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同时具备良好的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刘监华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主要从事金融、票据、合同、股权、公司、建筑、房地产等各类经济合同的审查和纠纷的处理,勇于实践,在干中学、学中干,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提高自己,在工作中有团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刘律师坚信努力靠自已,成绩靠团队,通过不断的学习,铸就坚毅的性格和强烈的责任心,通过法律维护公平与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4年3月28日泰州华德纺织品有限公司的200多纺织工人由于工资待遇及对公司老总侵吞公司资产不满,准备到泰州市人民政府上访。得知消息后,刘监华律师带领本所律师参加高新区政府应急处理。到达公司现场,刘监华律师向工人讲解法律知识,待工人情绪稳定后,到对工人的诉求一一解答,对工人中的疑惑指点迷津,待工人分散后已经是晚上7点多钟了,一场群体事件化解了。在以后的凤城丽都、泰州锋陵公司等企业中都能见到刘律师带领律师深入群众的身影。
      2013年5月,刘监华律师在代理某公司为甲公司金融借贷担保纠纷案件中,刘律师在阅卷中发现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正是甲公司名称更改过程中,金融借贷合同中甲公司主体不明晰,刘律师立即到工商部门调档,成功将某公司从担保纠纷中解脱出来,赢得当事人好评。
      近年来,刘监华律师带领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配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开发区政府,积极化解企业发展矛盾,先后参与处理华德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凤城丽都房地产开发企业、泰州锋陵特种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等群体事件,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高超的谈判艺术,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消除情绪,化解疑难,达到社会稳定的效果。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刘监华律师用自己的知识、能力、智慧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