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分所


许少华

律师,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会计师资格


办公地点:江苏泰州

Tel:18862107754     

E-mail:3079771730@qq.com


专业领域

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业务


业务经验

中共党员,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学历,具有管理学与法学双学位,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会计师资格,擅长英语。主要致力于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业务,业务涉及劳动纠纷、经济纠纷、股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道交人损纠纷、企业法务等。系泰州市113人才计划”紧缺型人才。获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办案标兵等荣誉,系资深刑辩律师。现为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代理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


教育经历

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学历,具有管理学与法学双学位


执业理念

以认真的工作态度、最负责任的心态和饱满的办案热情为委托人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尽我所能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论著

《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问题研究》

《唐代死刑复核制度研究》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之法律建构》等。


代表案例:

1吴某某诈骗案撤案;

2、廖某某聚众斗殴案转治安处罚;

3、唐某某故意伤害案转治安处罚;

4、毛某某虚开发票案不予起诉;

5、于某某非法拘禁案不予起诉;

6、沈某某贩卖毒品案取保候审;

7、王某某强奸案取保候审;

8、李某某职务侵占案取保候审;

9、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取保候审;

10、刘某某组织偷越国边境案判处缓刑;

11、黄某某侵犯公民信息案判处缓刑;